天津大学2023级新生“北洋启航”系列荣誉评选通知
2023-08-11
为进一步完善新生荣誉体系,激励更多新生以崭新的面貌开启大学生活,学校自2020年起设立“北洋启航自立奖”“北洋启航奉献奖”“北洋启航自强奖”三项校级荣誉称号。
具体评选条件如下:
一、北洋启航自立奖
1.评选范围:
面向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2.评选条件:
(1)2023年暑假参加一项勤工俭学工作,取得一定收入;
(2)2023年暑假参加不少于两周的实习工作,表现良好;
(3)2023年暑假期间能够主动学习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,取得作品、证书等学习成果,具有较好的自主学习意识;
(4)能够帮助父母分担家务劳动并自行准备入学所需物品,具有较好生活自理能力。
(5)独立入学报到,独自办理入学手续。
符合以上任意两条的,均可申请。
3.评选依据:
需提供相关证明、佐证材料以及父母或监护人推荐信,保证真实有效。
二、北洋启航奉献奖
1.评选范围:
面向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2.评选条件:
(1)见义勇为,勇于奉献;
(2)助人为乐,有突出事迹,起到榜样示范作用;
(3)积极参加志愿服务,有相关证明。
本科生符合以上任何一条,且相关事迹为2020年9月(高中)以来的,均可申请。
研究生符合以上任何一条,且相关事迹为2022年9月以来的,均可申请。
3.评选依据
可提供相关证明、佐证材料或证明人推荐信,保证真实有效。
三、北洋启航自强奖
1.评选范围:
面向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2.评选条件:
(1)身残志坚者;
(2)父母长期不在身边,自强不息;
(3)克服其他困难自强不息。
本科生符合以上任何一条,且相关事迹为2020年9月(高中)以来的,均可申请。
研究生符合以上任何一条,且相关事迹为2022年9月以来的,均可申请。
3.评选依据
可提供相关证明、佐证材料或证明人推荐信,保证真实有效。
只要你符合以上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,就有机会获得校级荣誉。评选方式及流程见各学院(部)通知。